“探店”是指博主
对商家产品、店内环境
以及服务特色等进行考察
随后拍照发帖或是发视频
给出自己的评价
不少网友会通过观看
美食“探店”博主的视频
进行“种草”或“避雷”
然而
这些美食探店视频
都靠谱吗?
不单纯的“探店”
在探店类视频中,博主会亲自点菜、品尝,通过镜头带领消费者沉浸式体验美食,然后向大家推荐合适的套餐,留下餐饮店的名称和位置等信息。
一般来说,这些博主能帮助消费者筛选有效信息,过滤掉口感不佳、服务有所欠缺的餐饮店,挖掘出有特色或新开业的餐饮店,而这对于博主、餐饮店、消费者三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短视频平台中的探店视频
不过,其中一些人受到利益裹挟,开始背离初衷。曾经有个博主,探店评测某款炸酱面。在第一支视频中,该博主的点评是“这么贵”,“这哪是炸酱啊!没法吃”。在第二支视频里,他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价:“26块钱还真不贵”“这小酱是真棒”“像家里妈妈做的味道”。这让网友对评价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
有的博主和商家“唱双簧”,一个给钱,一个给好评。还有的博主,打着探店的旗号,故意对餐馆各种挑剔、嫌弃,让商家积攒起来的口碑“毁于一旦”,以此逼迫商家给钱或者免单。这种情绪下的测评,真实程度几乎为零。
平台上的探店博主大部分签约了第三方机构,而有些第三方机构除了签约、“包装”博主外,还大量雇佣写手,为探店博主写脚本和台词,生成掩盖事实、虚假宣传的探店视频。
像这样的探店视频
非但没帮消费者“避坑”
还给消费者挖了一个
“更深的坑”
那么“探店”宣传
是否属于广告行为?
探店视频
是否应该注明“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因此,探店博主收取店家宣传费后进行宣传推荐的行为实际上构成广告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通过互联网媒介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探店是利用网络进行商品和服务推介,不管其中是否涉及“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都应纳入广告监管范畴。
探店博主如果做虚假评价
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教授表示,探店主播收到需要宣传推广的商家委托,收钱做宣传推广,行为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做虚假的好评,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涉嫌刷单炒信,炒作信用,误导消费者,这是违法的。这个行为对其他合法的商家来讲,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是作虚假广告,就涉嫌违反广告法。
短视频等各种形式促进了电子商务持续发展给消费市场注入了新活力但也滋生了一些乱象对于一些遭到投诉的视频内容,或进行虚假宣传的博主,平台要肩负起治理责任。除了以显著方式标识那些营销推广的视频,提醒消费者理性下单外,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账号,平台也要进行限流、屏蔽乃至封号处理,定期公布违规主播黑名单,督促行业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而作为消费者,也要保持谨慎,理性消费,不能仅听博主的一面之词。探店博主在消费场景中扮演了“导流”的角色而商家的商品和服务能不能站稳市场、赢得口碑终究还是要靠硬实力说话如果只求一时“流量繁华”那么注定长久不了!
编辑
王小千
二审
孙佳
来源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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