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一个活在教科书里的男人。
六亲不认的眼神,两撇小胡子。
从小,我们印象中的鲁迅就从未变过。
他严肃,骨头硬——“横眉冷对千夫指”。
他思想新潮,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毛主席评)
然而,走出教科书,你会发现你其实并不是很了解他。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事实上,鲁迅的骨子里,其实是个“逗逼”。
脑洞清奇
小时候看过鲁迅的《故事新编》,就感叹脑洞之大。
比如,大禹治水的故事我们都听过,到了鲁迅笔下,就成了:
“说后羿箭术太好,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我觉得没毛病)
还有,在《采薇》中,他用“烙多少张大饼的功夫”来计算时间。
在《非攻》的结尾,成功游说了楚王的墨子救国归来,却遭遇轻待。鲁迅对狼狈回归的英雄进行一番戏谑:
“墨子在归途上,是走得较慢了,一则力乏,二则脚痛,三则干粮已经吃完,难免觉得肚子饿,四则事情已经办妥,不像来时的匆忙。然而比来时更晦气:一进宋国界,就被搜检了两回;走近都城,又遇到募捐救国队,募去了破包袱;到得南关外,又遭着大雨,到城门下想避避雨,被两个执戈的巡兵赶开了,淋得一身湿,从此鼻子塞了十多天。”
墨子也会脚痛,也会肚子饿,淋雨了还会鼻塞......鲁迅拿小说家幽默的眼光去看那些所谓的“悲剧英雄”,最后发现他们不过是一群念叨着烙饼的庸俗小老头子。
从幽默中,我们仿佛还能听见作者渗入纸背的无奈叹息。
此书是对传统故事设定的颠覆,读起来每每都有会心一笑的感觉。再细细品味下,又觉得独具讽刺意味,大多是借古讽今。
不得不服,连幽默都言浅意深,不愧是鲁迅。
爱吃
鲁迅爱吃。这一点我们从鲁迅家菜谱可以窥见一斑。
说实话,家里要是没矿,可不敢这么吃啊!
根据不完全统计,鲁迅在北京住了14年,光是去过的名餐厅就有65家,那些普通餐厅呢?超过百家还不止吧!估计餐厅老板都认识的差不多了,没准还经常凑一块打麻将呢。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俏皮地写: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从中看出,鲁迅最爱吃甜食,什么猫耳朵,山西煮饼,伦教糕,葡萄干等等,都是他的心头爱。
如今你要是参观鲁迅故居,能看到书架上,至今仍保留着当年用过的花生筒和点心盒。
和所有吃货一样,鲁迅也特别小气,生怕被人抢到吃的。
据说有一次,鲁迅儿子周海婴看见沙琪玛,嘴馋便问:“爸爸,我能吃吗?”鲁迅回答:“想吃也不是不行。”他又想了想,“但是你吃了,爸爸就没有了。所以还是不吃的好。”
当真是,贪吃起来连亲儿子都不认啊!
还有平时做客的人,鲁迅一开始是用糕点招待,结果发现男士们的战斗力太过强大。这让他很不高兴,于是,发挥出了吃货的智慧,想出一招——如果是男客就用花生代替糕点,他发现男人都不爱吃花生。
对此,他还洋洋得意,在日记里写:“从去年夏天发明了这一种花生政策以后,至今还在继续厉行。”
不得不说,吃货就是容易满足。
因为鲁迅爱吃,还有人针对鲁迅的千古疑难名句“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的解释——鲁迅爱吃枣。
真是太可爱了。
爱玩爱闹
我喜欢看鲁迅日记,因为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日常。
你会发现这个看起来严肃的老先生,其实是个“老顽童”。在日本留学的时候,他最喜欢看电影,一个人去。学医的时候,还同时学小说、杂文。还要学习版画,平时没事做个风筝,实在不行,就“调戏调戏”身边的人:
有一次理发,理发师很马虎的理了头发。结果,鲁迅不生气,从兜里掏出一大把钱钞,数都没数就塞给人家。
第二次再去,理发师听说了,这个人就是鲁迅。于是极其认真的修剪,以为能拿到更多报酬。
结果,鲁迅不按常理出牌,反而是认认真真数了钱,一分也不多给。理发师很疑惑:“先生,这是什么意思?”鲁迅答:“你上次马马虎虎的理,我就马马虎虎的给。这次你认认真真理,我就认认真真给。”
然后扬长而去,留下理发师傅在风中凌乱。
要说鲁迅这个举动是什么意思?大概也没有特别的意思,就是像个孩子一样,爱捉弄人,开点小玩笑。
当年夫人难产,生下儿子之后,鲁迅笑道:“怪不得这么坏,原来是个男的!”
当他决定要跟许广平在一起时,别人的回复都是“我答应你”,鲁迅先生却时“你战胜了”。
真的是够欢乐!
也正因为他这个性格,平时家里总是笑声朗朗的。萧红和许广平就回忆道:“在楼下包饺子,都能听到楼上他的笑声。”
想必和鲁迅做朋友,也是极有趣的事情吧!
会撩妹
除了当朋友,跟鲁迅谈恋爱大概是很甜蜜的。
和情场浪子徐志摩不同,鲁迅不会见一个爱一个。从头到尾,他只是对一个人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这个人就是许广平。
刚开始给许广平写信,他叫她:“小鬼”,“小白象”,然后就是“乖姑”“小刺猬”.......啧啧啧,现在想想都觉得酸,但是又莫名甜蜜是怎么回事?
在《两地信》中,收录了鲁迅和许广平4年间的情书,整整多封信!你可以从这里看到他“少女心”的一面。
除了一些直勾勾的表白:
“我独自坐在靠壁的桌前,这旁边,先前是小刺猬常常坐的,而她此刻却在上海。”“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
还有事无巨细的说自己的生活琐碎,吃了什么,喝了什么:
“现在我们的饭是可笑极了,我们为买饭计,必须月出十元,一并买他不能吃之菜;我又从杭州带来两斤茶叶,每斤二元,喝着。”
还有一些吐槽撒娇:
“我太不冷静,他们的东西一看就生气。”“因为太可恶了,昨天竟决定了,随是什么青年,我也不再留情面,于是作一启示,比他的长文要刻毒些。”
但是每每写完这些,在文末他还是要加上一句,“你不要担心”,生怕给她造成负担。
和写文章的严谨不同,写情书时经常写着写着还开始跑偏,突然问:
“我看你的职务太烦剧了,薪水有那么不可靠,衣服又须如此变化,你够用吗?”
这个大文豪,撩起妹来真的是太甜了。
看完鲁迅的情话,才知道这些年的恋爱都白谈了。
作为男人,脊梁骨要硬,但是也要会软。
就像鲁迅,作为一个极端愤青,他的文字总能在人心中燃起一团火。但是,那团火燃烧起来的温暖和光芒,也能融化这个世界。
我想,这才是男人最顶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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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凯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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